95后卖“性福”网课搞传销?他敢讲你真敢信啊!罚没超2000万!
大家催更已久的
深圳市场监管官微连载栏目
《深圳稽查故事》第二期来了!
一群人围在一起学习“性福之道”
说是“培训班”上网课你敢信?
这货可不是普通“培训班”
只是披着培训班外衣的传销团伙
2019年4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
联合市公安机关破获
辐射多省的福道文化传销案
要说这个案件
那得从2018年7月讲起
在市市场稽查局的一次行动摸排过程中
一份检查记录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根据该记录
深圳市福道文化公司
(以下简称“福道文化”)
公司会员2万多人,全部线上学习
完成“课业”后可以与公司合作
进行四个等级的推广
办案人员推测:福道文化可能涉嫌传销。
办案人员组成了调查组立案调查
并注册了福道文化的学员账号
进行在线“学习”
这件查办特大传销的调查行动
就这样悄然撒网
分组突查有突破,传销模式被摸清
前期摸排后,调查组决定进行现场检查。此次行动分三组。一组负责高管办公室搜证及询问;二组负责培训、营销运行场所、电脑机房的检查;三组负责查找财务资料和服务器。三个行动组在2018年8月23日9点前往福道文化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过接触,办案人员得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某是一名“95后”小伙,初中肄业,十分健谈。于是,“卧底”的办案人员使出办案杀手锏“商业互吹”,狠夸连某年轻有为,口才了得之后,连某感觉遇到了事业上的“知音”,滔滔不绝地开始介绍他的“经营秘密”。
连某授课现场
连某自述其自2017年5月起开展“性福之道”课程的在线培训,该课程分男女两个系列,宣称可以通过学习该课程提升男性和女性的性能力。学员可以通过下载“福道文化”APP或者登录微信公众号自行学习。为推广其在线教育课程,实施了合伙人经营模式。凡参加过在线培训课程的学员,缴纳一定数额加盟费可申请成为公司合伙人,通过推广及再推广学员和合伙人获取收益。
同时,办案人员也找到了在行动摸排过程中一直锁定的关键人物谢某鹏,他既是福道文化的学员、又是黄金合伙人。他自述作为连某的前公司同事,也是其第一个钻石会员下线,短短半年时间就获利90余万元。
这两个重要人物的询问笔录相互印证
现场检获的《战略合伙协议书》和《合伙人确认书》等
也能证明传销模式的存在
但是在案件调查中
办案人员遇到了两大难题!
关键证据在哪里?
案件调查中遇到了两个大难题,一是违法所得数额的证据未找到,二是传销活动层级、人数未确定。
其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八条“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规定,本案中违法所得按福道文化的全部收入计算。
但因福道文化与其合伙人之间全部以网上转账和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结算,大部分来往款项直接打入个人账户,且未开具纸质收款收据,以至于福道文化经营的 “性福之道”违法所得数额无法确定。
其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的规定,应将该传销活动中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会员信息没有全部掌握,到底属不属于可以移送公安机关的行为?
这两个难题困住了办案人员
和调查组的其他同事
带着疑问
办案人员对办公场所挨个排查
在公司注册地址四楼查找无果
大家来猜猜
连某到底将会员信息藏在哪里了呢?
点击对答案
广告虚假宣传?为查真相避重就轻
2018年9月、11月,办案人员电话通知连某来市场稽查局做笔录,为了让当事人主动接受调查,便“声东击西”,以调查广告虚假宣传为由询问连某,连某认为是调查广告违法的事情,于是同意做笔录。经过不断的调查,福道文化的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2019年1月22日,办案人员将福道文化传销活动中涉嫌犯罪的行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4月2日,公安部门根据市场稽查局移交的线索锁定福道文化的基本犯罪事实后,分赴深圳、浙江、四川、河南、云南等地收网,共抓获305名嫌疑人。据公安部门初步统计,福道文化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逾7万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至此,辐射多省的“福道文化传销案”拨开层层迷雾,原形毕露。
那么这个传销案到底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
1发布违法广告
福道文化在网站主页的“学员分享”部分,先后有用学员的个人形象和名义宣讲“性福之道”课程的功效,向公众作出推荐、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
在网站主页存在“学习性福之道有什么用:…二、彻底根治阳痿早泄,实现金枪不倒;三、让前列腺炎永世隔绝,解除男性困扰…”的表述,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其发布的广告不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但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
在微信公众号受益学员分享部分,学员的微信群发言截图里,分别提及通过学习“性福之道”课程治好了前列腺炎、肾亏早泄等,甚至有“根治了脚气,改善了中耳炎”之类的表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规定的情形,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2实施的合伙人模式符合传销行为特征经调查,福道文化自2017年5月起,为推广其在线教育课程,制定并实施了所谓合伙人经营模式。凡参加过当事人在线培训课程的学员,缴纳一定数额战略合作加盟费可申请成为公司合伙人,通过推广及再推广学员和合伙人获取收益,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福道文化的合伙人制度有以下获利模式:
福道文化以“性福之道”在线课程为载体
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
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
计算和给付报酬
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决定
对福道文化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从事传销活动违法所得1589.4万元;
处以罚款200万元;
吊销深圳市福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以上违法行为的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89.4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新型传销骗局层出不穷
互联网传销手段也在不断更新
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规定的情形。
误入传销该如何自救?
以下技能请收好↓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人组织或参与传销活动
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信息!
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45
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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